55 买马(上)
看见了被带出院门的第三明几人,微微蹙眉,问道:“只有三人?这个是第三明?这个是他的父亲?那个女子是其妻?……,不是说,第三明还有一个同产弟?”
“其弟第三兰,适才拒捕,被格杀当场。”
“他门下的宾客呢?为何不带出来?”
荀贞不动声『色』地答道:“其家中宾客皆凶悍轻死,不愿就擒。下吏万般无奈,只得将他们也一并格杀当场。”
秦干看了他一眼,满脸的不相信,若说有一个两个拒捕的,他相信,但要说全都拒捕,谁会相信?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往一瘸一拐的江禽、高甲、文聘、许仲几个人身上打量了一下,点了点头。
两汉的律法承前启后,承接前秦,为后世沿用,单就法律的角度来说,虽有严苛的一面,如“因言获罪”这些,但也有人『性』的一面,如禁止吏员夜入民宅捕人,又如在拘捕疑犯时不鼓励杀伤,以不伤害被拘捕人为原则,如果无故杀伤疑犯,拘捕者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荀贞刚才在院中,不分青红皂白,将第三明家中的宾客、奴婢杀了个干干净净,严格来说,这是触犯律法的,然而却因为他有荀氏的背景,秦干尽管不信他的说辞,却也不愿与之计较。——无故杀伤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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