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合适凶器
敌不会趁着在荒郊野外之便而对他痛下杀手?单从这一点说,他的手里也必须得有一样的利器才是。
他首先想到的是手枪。有把手枪既方便隐藏,又十分的便捷。最好不过了。只是现行法律,公民持枪属违法。再说了这枪也没处掏弄啊。因此说这个想法很不现实。
于是,他就又想到了大砍刀。可是大砍刀体积过大,在身上无处掖藏,要携带着去只能暴露在外。可这样就势必会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就极会引出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也不现实。
于是,就又想到了匕首。匕首跟手枪一样,短小精悍。既便于隐藏,又便于携带。只是这匕首不如手枪。由于它的短小,一旦对手手持的是长些的利器,这匕首就难以发挥作用了。
而且事后一旦被公安人员找到头上,盘诘他为什么要携带凶器?是不是主观上就有杀人的动机?那他该做何解释呢?岂不是罪加一等了?不妥不妥,还是不妥。
想来想去,就想到了他以前常用的棍子上。一它不属于凶器,一旦公安人员查到头上来,也好解释。二是他对于棍子的运用还是比较娴熟的。当初,他不就是靠这棒子的威力,把那个常杰给打得晕头转向,一劲求饶的么?
只是在这闹市里,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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