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美食
天珩自是不允,以长|枪将其缠住。
天下间的武技有太多种了,有不少都需要借助兵器才能使用,自然而然的,他也要挑选一些趁手的武器,才能选择相应的武技。
而因为他的悟‘性’太高,似乎不管什么武器上了他的手里,都没有太多的难处,不管修习什么样的武技,他耍起来也都似模似样。
以公仪天珩的聪慧,他当然不会想要样样皆通——即使想也不是在最初打根基的时候,因此,他选择了其中最顺手的一种。
即他本身偏爱的长|枪。
于是他通读公仪家所有枪法典籍,一一看过、尝试,逐渐发觉虽是里面各有奥妙,但归根到底,一切奥妙俱在基础之中。
故而他仔细斟酌,将枪法融会贯通,以自身习惯,‘弄’出了一种还不成套路,却十分适合他自身,且轨迹简洁、力量霸道,又杀机充裕的枪法来。
如今看他施展,足见他所想不差。
那不成枪法之法,倒在此刻显出了十成的威力。
不多时,公仪天珩一枪长出,枪尖正中头狼右眼,待头狼疼痛要逃,他又将长|枪压下,入其下腹,猛然翻转!
此刻他将己身之力全都灌注枪身,自然枪身也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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