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必然的选择
点,并且兽族体质提升生命值的有加成,能搞来一整套的全体装备,血能厚到一种恐怖的境界,号称打不死的小强,是抗boss冲锋的不二人选。
野外是十分危险的,对于一个队伍来说,能拥有这样一个极端职业绝对能大大提高生存的概率。
但嬴泗却绝对不会容忍他,且不说小时候这么多年的欺压,单就说他一直在打马琳怡的主意就不可能容忍得下,马琳怡可是嬴泗内定的贤内助,居家必备!
怎么可能容许别的男人染指?
嬴泗前世能成为天仙,绝对不是偶然,也跟和他的性格有很大一部分的因素,嬴泗是那种极其坚韧的性子,不达目的不罢休,认定的事情也绝不会改变。
并且三天前的事情嬴泗还没有找他算账,如果不是这小子一心想要嬴泗出丑,怎么会拉那么多的觉醒地精族的同学去看热闹?
不去看热闹怎么会死?
战斗职业就是没升过级,有新手装备的加成也不会被黑猫一招秒杀。
不现在就杀了他已经是看在同学多年的情分上了,难道还要捧他的臭脚,把居家必备mm送给他?
有病!
这是嬴泗必然的选择。
ps: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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