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一卷 0040 趋于平淡
一个月后,澳国和星国同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发布的第一条法规就是每个国民个人资产超过一百万以上的,要把百分之五十的个人财产上交国家。不上交也可以,必须离开这两个国家,自己选择居住地。以后任何公司营业所得净利润要上交百分之四十的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让所有人都感到高兴的是,任何一个公司不得随意辞退员工,如果要辞退员工必须要发放一年的生活费。
于是就有无数的大公司拆分成小公司,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家属和亲戚,那些有钱人用尽办法在规避国家的制度。他们都坚定的认为这两个国家是绝对不能离开的,否则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一个月后,第二条法规公布。不论现在以何种方式取得的财产,都以国家公证的方式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他们个人,任何人不得侵犯个人所得。
这个制度让那些把财产暂借给员工和朋友的有钱人登时傻眼了,这两个国家的有钱人的财富转眼间就被平均了。那些把钱暂借给员工的老板,等于是给这些员工发了一个巨大的红包。
第三条法规的内容是国家没有任何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所有的人必须做工。如果在三个月里不去做工的人,将由国家集中安排工作,不得挑选。两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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