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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救鲁元

    写在编前的话:

    古代的医术不是不值一提,而是有很多事情都无法对症下药。秦朝时期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医药体系,而且从焚书坑儒的情况来看,秦朝很注重医学的发展。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植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这句是李斯在焚书事件当中对秦始皇的意见。需要注意的,百度百科是随便编辑的,一开始说明的连医术都烧,明显就是乱写的。

    虽然不太理解卜算之类的书籍有什么用途,但是很明显,由此可见,秦朝注重医术以及农业发展,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什么叫百家语,应该是指包括法家在内的理论学说。这也说明了一个情况,那就是当时的法律系统在某个意义上已经很完善了,好吧,事实如何,天晓得。

    当然,相比起传世的三大种类书籍典故,只有秦朝官府有备份的焚毁书简,可以说用来当柴烧都没什么问题。

    而当时的医术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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