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回颁新法令行霸者术布燔书令刑太子师
食邑六百户、俸禄年八百石;17、驷车庶长,俸禄年八百五十石;18、大庶长,俸禄年九百石;19、关内侯,俸禄年九百五十石;20、彻侯,俸禄年一千石。以上这些爵位,公士、上造、簪袅、不更,为士一级;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为大夫一级;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为卿一级;关内侯、彻侯,为诸侯一级。
后来,公孙鞅又颁布一些法令,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限制了贵族、官吏的特权,约束商业的发展。如:“凡由耕田或纺织生产粟帛多者,则可免除自身徭役;凡经商者,以及怠惰而致贫者,将连通其妻子儿女等皆没入官府为奴也。”还规定:“凡立军功多者,受上爵,车、服任其华美,不禁也;凡无军功者,虽是宗室贵族,或富有者,亦不许超越规定,占有田宅、妻妾,车、服皆不得任其华美。”还规定:“政令既出不分贵贱,不得随意议论,皆必行之。如有违者,不分贵贱,必严厉处罚也。”
这一些列法令颁布之后,在秦国引起了震动,上上下下庶民百姓皆议论纷纷。有人说:“此法甚好,庶民百姓勤奋者,皆可获利也。”也有人说:“此法如此严酷,行之不便也。”尤其是秦国上层的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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