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 痴男怨女 一 地府受刑
。”阎王眯着眼睛定定的看着她。眼睛却闪着狭簇精锐的光。
“小女子闺名伶静萱,生于公元1735年,死于公元1757年,虚度22岁。伶静萱抿着朱唇,紧张的抬头望向阎王恭敬回到。
“恩….君吏册史,把生死簿拿来给本官查看!“阎王撇了一眼册吏,这时吏册史早恭敬的把生死簿轻摆放到阎王面前。
一边翻着生死薄,阎王一边正辞道:“常言说的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你为何轻生?容我细细查来。”
半饷,阎王阂上生死簿。结着两道浓眉怒道:“你这小厮为了一个情字。不懂爱惜生命,轻易弃之。实在有违天理。上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源于三界一切生命。你违背了地府的条规。条规有几大规定:阳间做恶之人死后下十八层地狱受尽身体之苦,永不超生;不懂爱惜生命自杀之人即要走火路下方可投胎;如果是冤屈之死的人,我们一定会还他们一个公道再投胎转世。你乃自杀的,生死簿记载着你阳寿未尽。受刑后方可还魂!阎王的话回绕在大殿四周。
伶静萱双腿跪地给阎王磕了三个响头,并没有阎王的斥责而被吓到,而是迫不及待地恳求道:“阎王大老爷,我爱郎白树寒也在地府,我不想还魂,请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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