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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贼徒犯境,皆可杀!

    光和三年六月,吕布学艺有成,下山归家,这一年,吕布十九岁。

    吕布下山之时除了带了些日常实用的干粮外,只带了两样东西,一样就是他这些年在山中所猎的虎皮与熊皮,记有白、黄虎皮二十张,熊皮十五张。若是在山下大城池中变卖,也是不小的一笔财富。另一样自然是王师临别之时郑重赠予的方天画戟,在吕布心中,这是师父的一番恩情,更是无价之宝。

    吕布一身的白虎王袍衣,肩上挎着一个大包裹,手中握着一柄用白虎皮包裹而成的长戟,这一身行装在大多数百姓心中多少显得有些另类,这一路之上很是吸引了些瞩目的眼光。

    不过倒是没有不开眼的蟊贼或歹徒想要抢劫吕布,莫说吕布一看就是威武雄壮的嗜血之士,便是说吕布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的霸道之气,就能让那些通灵的麻雀野狗断了念想。

    吕布起初在常山下的小镇上变卖了一张熊皮,所得财物七十贯五株钱,倒也能应付从常山到五原县这一路之上的必要开销。

    七十贯五株钱并不算轻,但吕布放在包裹之中却觉得轻如无物。吕布的神力,就在王师十年如一日的药膳摧残中雄起了!

    王师所赠的方天画戟,重五十六斤,戟长一丈有二,戟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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