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村庄.
阿瓦兰迦四三一年,二月九日。
行进第三天,这里距离【努卡贝利】城也没远到哪里去,还是有人烟的。
只是比较稀少罢了。
阿尔伯特正在看书,一本在他看来还不错的书,一本老套的魔王被勇者砍死的故事,但是居然能让他感觉到热血,那就非常难得了,用他的眼光来看,是还不错的书,而对于这个世界的人而言,应该已经算得上是神作了。
故事的主人翁和大多数热血角色一样,性格耿直,说到做到,内心单纯,心地善良,为了朋友不顾一切,约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这种人,在现实里,一定死的很快吧。
但这就是小说和漫画的乐趣,角色们可以做出许多你只敢想的事。
要是像喝茶军一样,走真实路线,随便找一个思路严谨的主角,抹除掉多余的知识,然后扔进异世界自生自灭,连个外挂和金手指都不给,还没有主角光环,那妥妥的扑街仔呀。
这个世界的很多小说,他都完全看不进去。
时代始终是在进步的,文学也是一样。
很多过去的大师们实际上是比不上现在的写手的。
就拿鲁迅来说事,对,没错,人家是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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