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九〇章 即使长枪刺穿了我的心脏也无法阻止我的脚步,因为信念!
鳞甲一般细密鳞片的半龙人一出生就能用牙齿咬碎石头,到了十二三岁时他们就能举起上百斤的重物。等他们成年之后,鳞片坚硬的连六级职业者都打不穿,同时力大无穷,对魔法伤害有一定的豁免,简直就是打不死的怪物。
这也是为什么拜伦帝国在实行了多种族并行政策之下,人类依旧能成为主导的原因所在——龙族和拜伦皇室有某种特殊的关系,龙族历来都是皇室的拥护者,所以没有人,也没有什么其他种族胆敢挑战皇室和龙族的威严。
哦对了,有,羊族,已经消失了的种族。
羊族也是天生的战士,而且是极为强大的种族,就连狮族和牛头人都无法和羊族媲美,可他们还是完蛋了,成为了历史的尘埃。至于羊族为什么消失,流传着很多种的说法,但最准确的,就是他们企图掀翻人类的统治,激怒了龙族,于是半龙人军团让他们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强大。
既然满月和拜伦都那么强,奥兰多帝国凭什么在两个国家的包围中延续了三百七十四年还多一点呢?
因为血统!
因为魔法!
纯粹的德西人血统有着对魔法天然的亲和力,加上帝国研究院里的各种超级职业者不断的开发出新的战争武器,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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