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老子的金币呢?!
手头紧,虽然他有三十来个金币可那是他往后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生活费了,他可舍不得乱花。所以虽然他在城中转了半天手头上却也还只是有一根干枯的魔法杖,再加上背上的一个包裹而已。
饭馆中的人还算多,其中很多都是佣兵装束的人,所以里面也算是生意兴隆了。很多佣兵都在大着嗓子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一手一只酒壶,另一只手则在不断比划着,说到兴起处往往是唾沫横飞,手脚乱舞。而看的人也是笑声不断,还是不是的插嘴问几句。
秦荒对此种环境可是一点也不感冒,反而觉得很是兴奋,只觉得它们的那些冒险经历很是刺激。以前来比丘城最喜欢做的事也就是在酒馆里听佣兵们讲他们的冒险故事了。
当下秦荒就暗暗决定吃晚饭以后自己也去当佣兵好了,不仅可以去冒险,而且还有钱拿。
向伙计要了几个菜,秦荒就开始听那些佣兵的演说了。
这家店的效率很高,秦荒还没听几分钟菜就上齐了,又叫了一壶麦子酒就开始大吃起来。走了好几十公里的路他早就已经饿了,此刻一口麦子酒下肚顿时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喝了声好酒。肩上的小败已经跳到了桌子上,伸出小爪子指了指秦荒手中的酒瓶,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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