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匪夷所思的强奸案 5
揉了揉眼睛再细看,陆贝平说他弟弟多了一个新罪名,涉嫌强奸罪。强奸罪!林睿顿时清醒了,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多了一个新罪名!她连忙回拨了陆贝平的手机。客套的话直接跳过,开门见山的问:“强奸罪是怎么回事?”
陆贝平急忙应道:“我也不知道啊,林律师,麻烦你快去看看吧!”
“好!我有消息再和你联系!”
挂掉电话后,林睿也接到了通知,因为发现了陆贝平强奸妇女的一些证据,正在被立案调查。她把手机甩进包里,火速冲出家门,何佩兰在后面追她道:“睿睿,你不吃早饭了啊?”
林睿用手梳了梳头发,着急火燎的说:“不吃了,不吃了。”
别说吃早饭了,洗簌都顾不上了,强奸罪,强奸罪是个什么概念。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她的脑海里飞速闪过《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强奸轮,从重处罚。她默念着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强奸妇女、奸淫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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