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旭日法院
还是注重证据的,不能凭一纸之文,但不阻止其它能让人信服的方式。
陈伟此时正是一只无头苍蝇,看到陈然点头示意,他狠心地脱下裤子,下体除了一片黑毛,不见到草丛里面的毛毛虫,看来是真的。
哇!记者把精彩的一刻用相机记录下来,没有了那条毛毛虫,正好不用打码。
“原告,有何话要说。”法官望着刘伊菲道。
李园天抢着回答:“他们陈家的人那个看起来不像娘娘腔啊!人家为苦修葵花宝典而自宫这些事情也拿出来,挺有脸的。”
“证据有效!”法官只当李园天开玩笑,辫审团确定这件事情是与刘伊菲有关的。
“法官大人,这是我在反抗时候自为所伤,没想到轻轻的一脚会把它踢断的。”刘伊菲纯真无邪地回答。
“可否有证据。”法官有些为难了,如果拿不出证据就会判决她故意伤人罪,其实,只要你进了朝阳法院就没有真正的被告和原告,只有犯人和良民。
“有!”刘伊菲坚定地回答,从口袋中拿出一台精美的手机,道:“里面记录的就是当天发生的事情。”
法官一看,道;“是视频。”嗯!
接着叫人把它放在墙壁上的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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