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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胖修儿的法子

却被这本以为不学无术的胖少爷给揪了出来。

    大重律法里规定的’告状者笞杖二十‘,其用意一是为了警示百姓----别以为大堂是你家开的,想告状就告状,今天丢个盆儿明天碎个碗儿的,都跑来告状。想开展一段诉讼,必须有先受刑罚的觉悟----倘若县官断定原告反诬,原告且还要受反诬之刑。便是潘彩儿的前世里开明的世道,没有这’开堂棍‘,那诉讼之所也布满威严气氛,其用意古今同理,都是为了威吓百姓不要随便兴起告状之念。

    其二,自是为了减轻朝廷官员的负担。假如没有这开堂棍,本来是鸡毛蒜皮的事情,可以村长帮忙协调解决的纠纷,都跑来让县令处理,可不把县太爷忙坏了?县令的县治范围,虽包括处理诉讼,可更重要的还是农耕水利人口管理,于汪令仁来说,每年的税收任务,才是重中之重。

    这开堂棍打与不打,有时全看县令本人的心情。

    又因,百姓们不懂律法,便是做了原告被打板子,也只以为是自己言行不妥冒犯县尊等等。

    以丘泽栋为首众县衙之人,端看告状者懂不懂“规矩”,倘或使了钱给他们,这开堂棍便可免了----此乃清沛县,甚或其他大重朝的县郡里,吃这县衙官饭的差爷们,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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