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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财源水患(一)

    。

    清朝的财政体系是一种相当落后的制度:每年的财政收入是固定的,约银四千万两,主要来源于地丁钱粮;每年的支出也是固定的,近四千万两,主要用于官俸兵饷。其基本特点就是量入为出,而由此引出的最大弊端,就是缺乏弹性。一切都是固定不变的,为政者没有钱去开办新的事业,而一旦遇到天灾**,如水灾、旱灾、蝗虫、战争、瘟疫,政府的收入锐减,支出剧增,往往会引起财政危机。但这种制度最初推行时,似乎效果还不错,康熙、雍正两朝明主的精心管治,使户部的存银最高时达到七千万两,但经好大喜功的乾隆帝大手笔开销,到嘉庆帝时,存银已经不多了。川楚白莲教起义、准格尔叛乱、鸦片战争,再加上黄河多次决堤,清政府的财政已陷于窘境。咸丰帝一上台,就想清清自己的家底,管理户部事务的大学士卓秉恬向他报告:国库存银仅八百万两,而且“入款有减无增,出款有增无减”,入不敷出,为数甚巨。

    战争是吃钱的怪兽,其消耗量大得惊人。可清政府财用的匮乏,似乎没有影响咸丰帝镇压太平天国的决心。他从户部银库中支拨,从各地封贮银中调解,从内务府“私房钱”中发给。与先前和之后的列朝皇帝不同的是,咸丰帝动用皇家私产时毫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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