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天津条约(一)
好的威士忌,终于情绪变得平复,双眼眯了起来,那个老谋深算的外交官又回到了巴夏礼的身上,虽然如今的巴夏礼不过才三十岁,“看准了机会打上几个小炮台,也要对着中国的统治者们亮一亮我们的肌肉,不过这些,还是等着中国人回复我们的照会再说!”
&年4月,英、法、俄、美四国公使率舰陆续来到大沽口外,分别照会清政府,要求六日内指派全权大臣谈判。俄、美的照会还表示愿意充当“调停人”。
英方原本在广州要求入城的理由,是全面履行条约。其实真要入城,也未必有多少实际利益。从战争结束后,英国反而把领事馆从城内搬到更远的沙面,就可以了解其动机更多是在心理层面,而非实际的利益。清廷反对入城,主要是“严夷夏之防”的观念,认为外国人是蛮夷,怎可入华夏之邦?但修约要求起了以后,就必须要谈。叶名琛既不让入城,也不许见面,事情就走向极端化。
英军撤退后,南海知县华廷杰向叶禀报,行商伍崇曜与英国领事巴夏礼商定,在城外建一“公所”,英国人同意以后与叶名琛的会见,可在“公所”进行。叶名琛认为,这不过是英方退缩的表现。他“坚拒勿纳,毫无可商”。同时接连向咸丰帝发出:“防剿英夷水陆获胜”的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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