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天津条约(完)
晚6时,桂良与额尔金签订了包含“公使驻京”内容的&英天津条约》。27日,又与法国专使葛罗签订了《中法天津条约》。
条约签订后,桂良写了一道长篇奏折,历数无力与英法开战的5条理由,“天时如此,人事如此,全局如此,只好姑为应允,催其速退兵船,以安人心”。7月3日,咸丰帝收到中英、中法条约的抄本,以及桂良的奏折。桂良奏报咸丰:英法兵舰即将撤退,但如没有令英、法满意的皇帝朱批,战端又会再起。无奈之下,咸丰拿起朱笔,在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上,写下了“依议”二字。
综合英、法、美、俄四国《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有:一、公使驻京,觐见皇帝用西方礼节;二、增开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镇江、南京为通商口岸;三、外国人凭“执照”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四、修改海关税则,减少商船船钞;五、赔偿英国银200万两、法国银100万两,条约签订之后,英法联军退出广州。(未完待续。。)
&有个人的书法并不好,却喜欢到处为人写字。一天,见别人拿着一把白纸扇,又要题字。那人却跪下来。他说:“不过给你写几个字,何必谢我!”那人答道:“我是求你别糟蹋我的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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