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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眼前一亮:无效抵押合同有戏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010元;由原告、第一被告各负担12505元(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不予退回,被告负担之数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三份,上诉于广D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兴华

    审判员:谭当思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印)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易雪片

    夏天看完后,拿着判决书到了行长办公室,对王显耀说:“行长,你看服务社给全民企业借款都判无效合同,这可能在日后造成从物权控制方面出现一个混乱状态。因为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就给第三者抵押和质押的贷款的依法清贷构成潜在的风险问题。”

    王显耀听出夏天的话中,法律概念很明晰,不由赞扬了一句:“老夏,你好像读过法律专业一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准啊?”

    夏天说:“专业水准说不上。过去,我因公因私打过几单官司,有点久病成医的感觉。因为,当时若不钻进去学习法律知识,就意味着自己败诉。”

    王显耀说:“一个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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