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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二、苏公安的《申请再审书》上京

担保责任。本案不是经济纠纷案件。而是一宗典型的诈骗案件,应依法驳回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申请再审人诚请贵院对本案予以再审,纠正一、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深圳宝安工业村民委员会(印)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五日

    这篇《申请再审书》定稿后,就以宝安工业村委的名义发往最高人民法院。

    看官:你看过上面这篇再审申请文章也许有很多感想,或者认为它通篇都饱含强词夺理的文革遗风。但是,小的有一个小小的看法也想跟你交流一下:苏公安——这个农民的孩子毕竟还是一个本质不坏的老实人,他虽然在调查案件时对夏天、欧忠诚、刘爱华他们振振有词,对夏天买盒饭招待他这个公权在握的执法人员耿耿于怀,言语中多有以彻查案件相威胁之意。但是。当涉及到动真格的判断夏天他们究竟有没有经济问题,湖贝支行是否作过贷款调查、审查等问题时,他还是掂量着法律的严肃性,不敢造次。这样。其实也是给他自己留了一条宽敞的退路。因为日后证明他当日的所作所为不甚恰当时,他仍然可以在公安战线立身处事,以此为鉴,继续实践他的人生辉煌。因此,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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