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客自青云山上来
的时代里,那绝对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峰。
我不认识作者,也不是托儿,只是有感而发。
《诛仙》一书波澜壮阔、气象万千,单以气势恢宏、构思巧妙而论,在我所观书中除金庸后期作品外,尚无出其右者。实在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笼天地于行内,措万物于笔端”,同样是爬格子的,我等只有望洋兴叹。
作者笔力老辣,每每情节推动都让人欲罢不能,尤其战斗场面更是恢弘宛如画面在眼前闪过。书中字里行间的幽默不时令人捧腹,让人充分享受到阅读的快感。目前更新尚少,不知张小凡、小师妹之间结果如何。但这写“情”的意境意境入木三分,亲情、友情,还有爱情,浓墨重彩,挥洒自如。
然而情之为物又是何等伤人至深,凡动情者皆如中情花之毒,无法自拔。第一卷尚未写完,我就感觉到这注定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只是性格决定命运,行文至此,也许作者都无法控制他笔下的人物了。
或许,抛开所有的虚幻时空,《诛仙》讲的只是一个平凡少年的成长过程,然而我从中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影子:曾经的懵懂无知,曾经的孤独惆怅,曾经爱人而不为人所爱,曾经飞蛾扑火近乎疯狂,曾经以为被全世界所遗弃,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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