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目标阿尔巴津城
六月的时候,在广东大约已经天气惹得可以脱下外套,换上轻薄的单衣。?·但是,在黑龙江流域的域外国土上,却还是有些冷。
宁威走在前往沙姆沙汗的城堡路上,身边,是叨叨絮絮的通古斯人昌卡夏。
常卡夏是个会汉语的,作为一个曾经闯荡过盛京的通古斯人,学会汉语是他赖以为生的技能。也正是靠着能够为组内带来足够的汉人货物,他才得以成为拉夫凯的女婿,从一个普通的猎户走上了逆袭人生的改变。
“前面再走大概半个时辰我们就能到沙漠沙汗的地盘了。他的城堡建造在半山腰上,就是罗刹人对他们也暂时没有去招惹,他们的地理位置很好,山上有足够多的粮食和水源,还能开辟一些根底。加上复杂的道路,不熟悉的人很容易被数之不尽的陷阱杀死在路上。当然,他一样对阿尔巴津城束手无策。”昌卡夏说。
汗,是草原部落对于首领的尊称。如果在有清朝皇帝的时代,也许会渐渐少有人胆敢称呼自己的首领为汗。但这是大明,朱慈并不喜欢自己身上多一个博格达汗之类的称呼,天可汗美则美矣,却不符合朱慈的审美。他对语言的统一有着别样的固执,对朱慈而言,宁愿夺花三倍的代价,朱慈也希望这些深山里的蛮子学会说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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