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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海战遭遇郑氏

    。

    “这艘船好生古怪。”一支福船船队上,郑芝豹喃喃地说着,眼中惊异之色不断闪过:“比起福船,却是好看许多了。”

    郑芝豹便是郑芝龙的五弟,身上还有一层国子监贡生的身份。当然,郑芝豹最主要的身份不是这些,而是郑氏集团在海上强权的代表之一。

    十二年前,郑芝龙于福建沿海金门海战击溃荷兰东印度公司舰队,从此控制海路、收取各国商船舶靠费用,郑芝龙也因此迅速富可倾国。俨然称为闽南的领主与海上霸主,并对缴保护费给芝龙的商船(一艘大船需缴三千两银钱),给予郑家的令旗;如不缴费而想经过芝龙海域的,大多难逃被劫的命运。

    郑芝龙如此强横,使荷兰东印度公司十分不安,荷兰人数度联合其他势力合取芝龙,但芝龙仍持续扩张其势力,并将荷兰人次次打败。

    时人更是说:“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自筑城安平镇。从此海氛颇息,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八闽以郑氏为长城。

    至此,郑芝龙的通商范围广及东洋、南洋各地:大泥、浡尼、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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