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朝鲜对明的门户开放
其余的条款。
除了皇帝陛下最为在意的推行大明宝钞以外,还有许多让崔鸣吉心中隐含不安的地方。但要单独说起来,却又完全没有反驳的理由。
援助计划方案之中,许多都是一些平常的经商买卖之事。只是这样的文字,迥异于之前崔鸣吉看到的大明文书。
在崔鸣吉印象之中,大明公文从来都是晦涩难懂,有时候文采斐然,却是废话一大堆。但这一回,方案之上的东西句句都是再实际不过,再确切不过的东西。这意味着,一旦签订,就可以清晰无误地执行。而这,也显然表现了大明一方的意志。
崔鸣吉不断地看着上面的条款,默念了起来。
大明之国民有在朝鲜领土全境内居住、旅行与从事商业、工业、文化教育、宗教等各种职业的权利,以及采勘和开发矿产资源、租赁和保有土地的权利;并且在经济上享受国民待遇。
大明商品在朝鲜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和彼方本国商品的待遇,大明对彼方任何物品的输入,以及由大明运往彼方的任何物品,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大明船舶可以在彼方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彼方领土的自由;大明船舶包括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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