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琉球秘辛
长十四年,日本德川幕府派萨摩藩率军侵略朝鲜,萨摩军攻占首里王城后,大劫七日,一切可动财物,全部装箱抢走。不仅如此,日本人还将琉球国王尚宁等百余人俘至鹿儿岛,直至1611年九月十九日,尚宁王被迫与萨摩藩签订《掟十五条》,承认萨摩藩对琉球的控制并且将奄美五岛划归萨摩藩直辖,才得以释放生还。
此后,岛津氏成为中国与琉球王国贸易的实际掌控者。以此通过“借壳入市”,绕开了大明对日本国的贸易封禁。缓解了因为贸易封禁而产生巨额生丝缺口。
如此种种,对于琉球王国而言,弱肉强食的规则可谓是血淋淋地展现在他们的身上。
从此以后,琉球进入了“一国两属”时期。1632年,日本宽永九年。岛津氏在琉球那霸设立在番奉行,监视琉球内政和监督贸易和进贡,进一步强化了对琉球王国的控制。
琉球王国在大明这里得不到册封,倒是在日本人那里进展顺利,故而尚贤要称呼一声本王,那也是可以的。
只是,尚贤显然更加宁愿作为明国的琉球王,而不是日本人的琉球王。
毕竟,只要一想想当年大明为了支援朝鲜所做的一切,就足以让人相信明国不会打琉球王国吞并的注意。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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