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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章 告状

棒的规矩自然是东光知县田伦定下的。在田伦来东光县做知县时间不久,东光县还没有这条规定,可那面鸣冤鼓却是成天的响,每天不知道要响多少回。这下可就忙坏了田伦和一帮差役。

    如果说百姓鸣冤所说的事情的是大事还好说,可他们所说的事偏偏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哪一家丢了一只鸡,哪一家丢了一只鸭的事情。这让田伦这个新任知县是既好笑又气愤。

    田伦是个很聪明的人,于是就有了衙门口门前的这面鸣冤鼓只要是敲响了,那就要先忍痛吃下十五杀威棒。

    就这样,击鼓的人越来越少,这几年整个东光县几乎没什么百姓了,大部分都成了地主豪强的附属物。也就没有人再击鼓了。

    ……

    田伦坐在公堂上,躺下跪着的是杨素珍。杨春在一边相陪。只不过杨春却立的笔直,根本就没下跪的意思。也难怪了,杨春是陪着杨素珍的,他并没亲身经历这案子,自然不跪。

    田伦把手里的状纸看了大约有七遍了,这状纸显然写的与众不同命,但却证据充分,不容别人有丝毫怀疑。

    这是谁写的状子呀,状子这样写原来也可以,看来大明真是人才辈出呐。不过看了这状子,田伦的心在颤抖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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