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泄密
昨日午时前,制敕房于中书将这封清丈顺天府田亩制诰送至诰敕房的,在下核对一番后,确认没有违制,于是就加盖官印,送驻阁给事中。。”
林延潮说的是制敕流程,要知道天子下达的旨章,要经过内阁审核,若是内阁觉得旨章内容不妥,有权不干,将奏章封还丢给天子。
这是内阁大学士另一项大权‘封驳权’。
而不经内阁的同意盖章的圣旨,就称为中旨。对于中旨,文官是可以不买账的,抗旨不遵行也不会有事。所以明朝皇帝为了避免被内阁打脸,要下达圣旨前,要么让司礼监太监口传,要么将自己意思写在一张小红纸条给内阁大学士,这称红本到阁。
内阁大学士根据天子小红纸条上的意思,以及自己的理解,草拟一道奏章。当然内阁大学士这么忙,不可能自己替天子视草,重要的奏章大略写个意思,交给西房制敕房的中书舍人来制敕,不重要的奏章连看都是不看,完全由中书舍人视草。
西房中书舍人写完后,将制敕拿到东房诰敕房,让五位轮直翰林之一审查核对。轮直翰林确认无误后,二人一并盖印。
这印称为关防,所谓关防,就是翰林与舍人一人拿半印,拼合后一并盖下,才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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