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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胆肥儿

的要求就是:比坦克快,火力更强大。但自身的装甲防御可以弱一些。在加上美国装甲兵强烈的反对用更贵的坦克去执行反坦克任务(理由是划不来),所以美国陆军的反坦克任务实际上是甩给了炮兵。而美国装甲兵真的就变成了纯粹的突击力量。

    从1940年开始,美国炮兵就在大力发展反坦克歼击车,比如不成功的M9(使用M3格兰特的底盘配M1918型3英寸高射炮),当然这个计划因为76.2毫米高炮数量不足被取消了。到了1942年。美国人将M3的底盘换成了M4的底盘,再换上一门3英寸的M7型火炮,也就齐活了。这就是后来的M10坦克歼击车。

    客观上说,M10坦克歼击车的火力对付T-34-76还是足够的,尤其是配发了碳化钨弹芯的T4高速穿甲弹(APCR)之后在1000码(914米)的距离上能击穿黑豹的炮塔,对付T34-85是没问题的。

    当然,在1942年,没有T4高速穿甲弹,有的只有M62穿甲弹,其性能真心是差一截。不过T-34-76也比T-34-85差一截。所以对于充当反坦克主力的炮兵来说,火力依然够用(仅限于打T-34-76)。自然而言,美国炮兵当然没有太多的动力去增强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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