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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章 王朝犯人(九)

    。

    我是一个居住在深山里的通缉犯,我每日睡觉时,白光枪就放在我床边上,这样拿着方便,有不速之客来时,我就拿我的枪打死他。

    在石头屋里住着,我有两个目的,一是可以在这里安心写作,二是防止我被再次逮捕入狱。

    每天我都需要吃饭,所以我需要为自己准备食物。我并不需要每天都到林子里打猎,我打一次猎,就能吃好多天。在这里,我可以吃到熊掌、鹿肉、豹子肉等,很多珍惜野生动物都是我打猎的目标,我什么都不管,就是要吃。

    我决定了,在这里住一个月,写作写上一个月,我就接我妻子和女儿过来。

    我一个人在这里写作,挺开心的,而且还有越野陪着我,我不孤独。但我毕竟是一个男人,没有女人的男人,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我要把我的另一半接过来。

    我很想念我的女儿,这段时间,在监狱里住着,我总是梦到我的女儿,我对不起她们。这次,我要接我女儿来这里,她们想要吃什么,我就去给她们弄什么。

    我知道森林里有森林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有,读研究生、博士生,也可以到森林里读。我接我女儿过来,我可以在森林中找一所大学,让她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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