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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轰动


    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是管理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权威组织,根据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决议,1983年3月成立了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简称海底筹委会。主要任务是为筹备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而制定有关规则、规章,处理先驱投资者申请登记问题。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同年,国际海底管理局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宣告正式成立。

    目前,国际海底管理局已经有超过一百五十个成员,新加坡就是缔约国之一。但是内地并不是成员国之一,所以也没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当初周游不肯在内地开设打捞公司,主要还有这方面的原因。

    但是内地在新世纪以后,确切的说应该是在三年后,以最大投资国的名义,成为了国际海底管理局b组管理部门的成员之一。

    这也是一个笑话,因为内地不是成员,却成为了三十六个管理者之一。

    由此可见,这个组织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特权,只是一个妥协的产物。

    周游这个时候没有时间去加勒比的牙买加,只有派德莫萨去那里帮他处理这方面的事务。有新加坡的代表申请,他只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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