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签约
当天下午,周游和韩爱国以及威曼公司的代表潘源,在区委办公楼的会议室,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周游以技术入股,占据百分之十五的不可稀释份额,韩爱国占据百分之三十六,威曼公司占据百分之四十九。
三方除了在投资,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合作之外,限定了以后增资扩股的权力。任何没有两方的赞同协议,都不会产生法律效应。也就是说,三方之中,只有投票权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做出的决定才能得到法律支持。
由于三方的股权卡的刚刚好,所以这份协议最少在目前为止,三方都能愉快的接受。
这个项目的投资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威曼公司的名声还是挺响的,江南区的区委也掺和进了这件事。甚至当天晚上的城市新闻里,还播出了关于这次签约仪式的新闻,并且对这个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
周游这次没有能够再能逃税,因为这次的合作协议社会各界都有目共睹。所以在收到了威曼公司开出的现金支票后,周游第一时间就到了地税局申报了个人所得税。
这件事引发的新闻比三方共建工厂更大,因为这笔十二万的个人所得税是94年国税和地税分家之后,地税局收到的最大一笔个税申报。而且根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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