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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第三条学规

    。

    有一瞬间阳髓几乎停止了思考,灵魂在摇摆不定。枣菊,枣菊师姐,她会背弃亡灵书院?师姐对他而言是个极其特殊的存在。

    当初刻意的注视对方,不知道是不是仅仅惊叹于对方的美貌。可是后来,他惊讶的发现除了自己外,枣菊师姐是另外一个会去看望西奈老师的学生。

    他与枣菊师姐的交集其实并不多,只是偶尔的目光会紧紧地追随在对方的身上。而且师姐每次有意无意的帮助他解围,他的内心很是感激。

    完美,用这个词汇形容这个女人不知道是不是很贴切呢?那么一个善良的灵魂会背叛亡灵书院,背叛冥界这简直是无法想象。

    亡灵书院回音谷一块巨大的用鬼符文、人间语、见方文三种语言书写的石碑,那石碑自亡灵书院成立之时,就被安放在那里了。上面雕刻的便是进入亡灵书院的所有亡魂必须遵守的法则,而其中的第三条学规明确规定了:“护佑冥界之安宁,三界之安定,灵不灭法不灭。若违卫道之责,地狱之火,引火烧身,魂飞魄散。”

    仅这一条便是告诫书院的所有亡灵,背叛的下场。死是人类最惧怕的事情,而灵魂最畏惧的便是魂飞魄散、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在阳髓看来,这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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