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强迫症的嫌犯
发生关系。我抬头看着老大,老大点头:“两个人都是,这就是第二点让人觉得蹊跷的地方。如果是一般的抢劫杀人的案子,劫匪如果对受害者感兴趣,会选择先强迫发生关系,之后为了消除认证二八受害者杀掉。但是这两起案子的劫匪显然有所不同,嫌犯先杀人而后选择与受害者发生关系。只有两种可能解释这样的事情,一是嫌犯是变态,与尸体发生关系会让他从中获得满足感;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嫌犯本身存在某种心理缺陷,他不敢或者排斥与活人发生关系。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可能,都说明嫌犯是假借抢劫掩盖自己变态的嗜好。”
我把实践报告翻到了后面:“不过嫌犯除了造成了死者下身撕裂痕迹以外,没有留下任何dna痕迹,这一点倒是可以说明嫌犯对于法律和生物发面倒是有些了解。或者说即使不了解,也是准备了很久才进行作案。不过没有dna残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知道嫌犯是不是同一个人,也不好确定是单独作案还是团伙作案,或者是多人无关联作案。”
“关于这一点,郑敏后来去过两位死者生前做生意的地方,得到了另外的情报。当时郑敏和两位死者各自相熟的同行同事聊天的时候发现,连给死者在死前的两天都被一位小个子的男人纠缠过。虽然两位死者死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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