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要包括三块:田赋、盐税、关税。其时,全国每年地丁收入,大约是两千六百万两。就是说。盐税占田赋的小一半,两淮盐税,又占全国盐税的大半。
盐税,只是朝廷从盐务获得收入的“正项”。除此之外,国家每有重大军事行动,或天灾年荒,或河防工需,或巡行庆典,盐商就捐输报效。留意,这些“捐输报销”。可不是想给就给,想不给就不给,也不是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这都是有一套“潜规则”的。你如果不给,或者给得不够数,以后就不要再吃盐商这碗饭了。
盐商“捐输报销”的数目,难以详考,但是,仅两淮盐商的报效。整个乾隆朝,通扯计算下来,就有四千万两之钜——这还是“不完全统计”的结果。
“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损益盈虚,动关国计”,一字不为虚设的。
清朝盐政之盛,在乾隆朝达到顶峰;之后,和国势一起,每况愈下,到了道光朝初年,已经是一塌糊涂了。盐壅商困,私贩猖獗,纳课不前,亏空巨大,无以弥缝,基本到了“山穷水尽,不可收拾”的地步。其中,两淮盐务之不堪尤甚,几近病入膏肓了。
当时的两江总督陶澍,大举变法,改纲盐制为票盐制,似乎颇见功效,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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