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二章 尽职的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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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但凡家里有点环境的,就不会让自家子弟成为夫役。
所谓夫役,又称工役,是宋朝官府按照坊郭﹑乡村民户丁口多寡或户等高低,征调丁夫,从事筑城﹑开河﹑盖屋﹑修路﹑采矿﹑运粮等劳役。
基本上,只要夫役所在州府所有需要使用大量人力的工程,便少不了他们的身影。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跟军队序列中的厢兵差不多,都是属于地位极低,给朝廷干脏活累活的那一类人。但是夫役要更苦,更累,更要命。厢兵好歹还属在岗序列,而民夫则完全就是免费劳动力。
朝廷也知道百姓心中想法,故而宣布可以交钱免差,谓之免夫钱。只是这钱却是不菲,徽宗大观年间的定价是每夫二十到三十贯。一看这个数目,便知道朝廷根本没打算让租田或者少田的贫户有第二个选择,他们盯上的,乃是殷实田主的钱袋。
敢定这么高的价,还不怕没人交,甚至还由之前的二十贯上涨了百分之五十,达到后来的三十贯,这般有恃无恐,必然是建立在夫役们那让人望而却步的“工作”环境上。完全可以说,眼下这三万五千多河工,便是大名府境内各县里最穷、最苦之家庭的一个缩影。
“我那天偶然听哥哥说甚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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