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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被抱怨的元首

:更注重重型火箭弹远距离精确打击。

    每个德国火箭炮发射装置最多是10管,而喀秋莎火箭炮一般在16管以上,在火箭炮口径方面,德国更倾向于210mm,150mm和201mm口径只算是轻型火箭炮,而苏联一直以80mm、132mm为主。霍夫曼知道,事实证明苏联火箭炮的发展思路才是对的——火箭弹本就是概率发射、面积覆盖的武器,硬要搞精确打击纯属自欺欺人。因此他下了明确指令,要求开发类似于喀秋莎火箭炮的德制武器,口径缩小、管数增加,并要能够安装在SdKfz251/1半履带装甲车上,作为团级火力支援单位。由于元首已不再忌讳仿照敌军特别是苏军武器,设计师们很快便遵令拿出了采用150mm火箭弹的类似武器:弹长1020毫米,推进剂装药量6。14千克,战斗部重近3千克,炮口初速350米/秒,最大射程6000米以上,配备弹药采用模块化方式,一次性可在7秒之内将24管火箭发射出去。霍夫曼对此很满意,因为这种火箭炮由党卫军优先试用,便将其命名为“希姆莱管风琴”。

    希姆莱管风琴很快得到了1万门的订单,原先部队通常采用的75mm步兵炮被下令停止生产,105mm榴弹炮的订单也削减了一些,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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