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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六章 丛林法则

姓对于土地的执念,所以对于皇帝的做法,除了觉得有点吃相难看之外,倒也并不反感,反正抢的又不是大明士绅百姓的土地,说到底又与大明的士大夫何干?

    而且如今时代的确是变了,升斗小民都是无利不起早,处处谈钱,留下朝鲜这样一个三年一朝或者两年一朝的藩国,听起来貌似不错,但又有什么实际的好处呢?

    不仅没有什么好处,而且每次朝贡,朝廷总要厚赏一番,反而有损大明的利益。

    也就是受制于礼仪之邦的称呼罢了,否则,即便是大明朝伪君子最多的士大夫阶层,也知道这样的宗藩体朝贡体制,对于大明来说实在是弊大于利。

    而这一次,受命参与接洽朝鲜使者之事以后,吴惟英曾向他提过皇帝针对理藩院所说过的两句话,一个利益至上,一个是丛林法则。

    利益至上四个字,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是大明的利益以上,凡是对大明有利的,即便来不及请示的也要做。

    至于丛林法则,虽然听起来不甚明了,但仔细想想,很快也就想通了,不过就是大吃小、强吃弱,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道理罢了。

    想通了这其中的关节,姜曰广也就明白了皇帝的态度,那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朝鲜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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