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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谈妥婚事

   娄古兰接过房契,仔细地看了一遍。这是一张写满了字的毛边纸,上面记载了卖出房产的面积、内容和地点。还有价格共一百二十两纹银。当然还有一些契约的习惯用语。

    娄古兰是村庄里面学问最高的人,常常也有村民求他代写财产买卖的契约。他很熟悉这种文书。他浏览了一遍整体的内容之后,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这张契约的最后的中间证人的地方。在明代,契约是买卖双方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的书面记载和凭证。契约的真假,它是不是有价值,最重要的是中间人。中间人是以自己的社会地位,自己的财产为这张契约提供保证。

    他看见在这张房契最后中间人的地方,签的是欧阳俊杰和万家杭的名字,他就放心了。这两个人娄古兰虽然不认识,可是早有耳闻,都是本县的有名的缙绅。欧阳俊杰是十里铺的欧阳家族的族长,曾经做过外省的知县,因为丁忧回乡,此后就在家乡主持家族内的一些事务。万家杭也是万家庄万家的族长。

    娄古兰最后的一点不放心,放下了。他仔细地折起这张房契交还万嘉良,说:“贤婿办事很踏实,不错。能够求到这两位乡绅做中人,实属不易。”

    “那都是两位族长给王公公的面子。王公公有口信让我带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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