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足以自豪了
磨剑九年有成后,不远千里重返当初赴春闱途中投宿的客栈所在城池,为被杀的客栈主仆报仇这件快意事。“挥毫纵情八百篇”说的是楚向原的文笔才华。“十年诗书九年剑”概括了楚向原前二十多年的主要生活。最后一句的“一朝举人一朝仙”,则代表着世人对他的看好。
这首小诗带有夸张以及美化的修辞手法,楚向原只认为第三句相对客观一点。至于末句,他是钟情于剑道不假,然而整个武林顺应时势崛起,乃至要算有史以来最鼎盛的这百多年,能于剑道称雄封号者又有几位?想成为剑仙一级的绝世风流人物,言之过早太多了。
不过以他现在的剑术造诣,仍是极为难得的过招人选。叶天哪会跟楚向原客气,错过这既能增长见识经验,又能讨顾琉璃欢心的机会,下次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
众人站在廊檐下,近处高台上顾琉璃与楚向原持剑相对。剑是未开锋的练习用剑,材质一般,能承受的丹息强度有限。类似还有练习用的刀枪斧戟等。长安会得到李家那么多秘笈,目前的兵器武学更齐全,对应的兵器也早购置好。使用这些兵器,一来能避免外门子弟对练时收不住手脚受伤,二来更能锻炼所有人的外功掌握度,不至于过分依赖丹息。
顾琉璃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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