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黑靴佣兵‘’
其实是有点小洁癖的,我不喜欢用手直接拿东西吃,无论是油汁还是果汁弄到身上都会让我不爽,所以就算吃猪蹄我都会用筷子,但这回我是直接用手拿着羊排啃的,吃相的糟糕我自己无法想象。一旁的房梓自然也不会认同我这种吃法,不过虽然他对此略有微词,但她现在也在‘’很不文雅‘’的消灭她自己的那份。来自部落王国的系统士兵的豪放在此刻都体现了出来,不拘一格,畅快的吃着,几个野蛮人的小队长们还打开了一桶从强盗那缴获的红酒,那可是正宗罗西里货,罗西里镇是联盟内部晾酒最好的地方,也是唯一一个有真正晾酒工艺的地方。据说他们对付强盗的方法就是酒馆免费供应麦酒、红酒以及住宿,之后联盟三分之二的佣兵就都跑到了那,弄得强盗都不敢去,可见他们的酒多出名。野蛮人直接将酒桶放倒,拿着碗直接接酒,这种方法他们很喜欢但也很浪费,毕竟在便宜的麦酒充斥着联盟乡镇的情况下,优质的红酒和进口的葡萄酒是很稀罕的。不过心疼归心疼,当我看见连梅陇都捧着盘子端着装满红酒的罐子狼吞虎咽时,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当然,吃饭是一方面,我们回来的目的自然不仅仅是吃个饭这么简单,我一边吃一边算着时间,看了看逐渐升到最高处的太阳,我估计黑靴佣兵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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