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百团大战 上
萧寒看着那支毛笔,摇摇头道“也不知合不合用。”伸手捏住笔锋,轻轻一捻,笔毛纷纷掉落。
那尖嘴猴腮的人冷笑道“这小子发的什么疯,想用秃笔杆写字吗?”
萧寒停手时笔头只中间细细的一缕笔毛,这支笔笔锋甚长,却不甚粗,本来常人用来已是艰难,现在更是难以使用。
女孩眼中一亮,敢这般用笔的自然是对自己腕力充满了自信,对用笔自是有独到的见解。
萧寒落笔甚是飘忽快捷,运笔转笔提笔顿笔动作分明,不懂书法的人也觉得这字下笔处劲力非凡。转眼间他已写成四个字“蛮夷与狗”。
围观的人初见他将毛笔捻得怪模怪样,心中也在冷笑,此时见他的字学的是瘦金体,字迹瘦劲,提按有力,转折处藏锋敛迹,不失为一幅书法佳迹。比之前女孩所书更胜一筹,比那所谓的金公子更是不可同日耳语,相差何止千里。
那被称作金公子的人叫道“写的好啊!除了我就属你写的还好看些!”
萧寒不由得苦笑,不知道被这个对书法一窍不通的人如此评价是什么滋味。
那尖嘴猴腮的人叫道“金公子,那小子在骂你!”
那金公子大叫一声“巴嘎!”挥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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