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张懿的阴谋
。
张懿虽然官居并州刺史一职,但是他的实际权力已由监察官演变为地方最高级的行政长官一一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州牧。也就是说张懿挂刺史之名,行州牧之权。
刺史最开始的职务是监察地方郡国,明确规定以六条问事,那六条者: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尊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所察的对象主要是二千石官吏、强宗豪右及诸侯王。
但是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镇压农民起义,逐渐赋予刺史以六条外的职权,以加重刺史的权力,于是刺史便由单纯的监察官而发展为总揽地方大权的行政长官了。
张懿由一位纯粹的监察官,在鲜卑外夷不断干扰大汉边境的情况下,逐渐有了自己的行政职权,幸运的变成了地方的行政长官,就这样,他这个刺史和州牧在实质上并无不同,只是称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