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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金莲4

汗珠的男人是不会坏到哪里去的。所以这个手绢一定是我的贴身之物,一定对我是意义重大,我平常都不舍得用的,毕竟用是可以用关键没有人给我洗。所以我只是放在身上来衬托一下高雅的气质,你想想一个像我这样的七尺男儿,我是容易在你们的眼前是掏出这样一块非常有味道的(太久没有洗了,虽然怎么用,但是放久了也会有味道的)手绢。

    一看就不是寻常男人之物,这就是女人的手绢的,这样一个手绢放在一个男人的手里,我们看到了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会不会对这个男人另眼相看。因为我们这样的男人太普通了,普通得别人都很难记住我们,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有存在感的,为了提升自己的存在感。我做过很多的努力,我想过很多的办法,我觉得这个办法是好的。就是掏出一个女人用的手绢,哇、哇、哇,是不是你们一下就会记住我了,是不是你们就会对我点印象了,你们会不会就因为知道上帝指使的存在了。

    哇,我感觉自己太有才了,太有想法了,这样的事也让我是想到了,所以这样的手绢对我说是意义重大的。手绢的用处对于我来说并不是用来擦嘴什么的,而是用来吸引别人的目光。但是我看到姑娘的嘴角是染上了鲜血,我是冒着有可以帮她擦了后会洗不掉,留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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