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023.无用的反击
们相继结婚生子,这才搬出了这间房屋。同时,在这间房屋中居住时间最少的张小溪,也已经住了三十年了。”
“相较之下,原告方张大海居住的时间最短,其十八岁就离开了这间房屋前往市中心的寄宿制学校住宿,大学时候也没有常住这套房屋。而且在大学毕业之后立刻就在外租房,从此以后就很少再回来住这套房屋。可以说,原告方已经离开这套房屋二十多年,实际居住的时间连被告方中最年轻的的张小溪女士的一半多一点点都没有。”
法者鸩依然面带微笑,这种长篇大论很容易让人睡着。就让他去催眠法官去吧。
而且,这种居住时间的证据根本就是连个屁都不是。
“在原告方出外创业之后,逐渐开始有了身价,逐渐富裕。与此同时,被告方的几位当事人因为全心全意地抚养原告,将大部分打工的钱都用来资助其学业导致众人生活都十分的辛苦。尤其是三弟张大湖,现在还有着一笔债务未还。”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实在很难想象张母竟然会把这套房屋留给已经离开家长达二十多年都没有怎么回来看过自己的小儿子,却不把房子留给同样一衣带水的其他骨肉。因此,被告方有权利怀疑原告方的这份遗嘱的正当性。而且,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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