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1章 一字改命
六,刑部接到了黔州刺史高审行签呈的,关于都濡县原县令刘端锐一案的复核结果:刘端锐以强凌弱,私会驭者陈赡之妻。赡怒不可遏,挥铁槌击端锐成重伤、后不治而亡。
公门一字可改命,陈赡是体会到了。
高审行只把“陈赡‘袖’铁槌击端锐重伤”,的“袖”字改成了“挥”字,便将他的预谋杀人,变成了因怒而致的非故意杀人。
毕竟这种情况给谁看都在情理之中,设身处地想一想,陈赡也够可怜的,而刘端锐简直死有余辜。
高审行对此案的处置是:陈赡流放西州,六年不得回。判了错案的现任县令马洇解职为民,永不录用。而刺史大人对自己的惩罚也不轻,罚俸半年,通报全州。
这件案子立刻传遍了长安城以及左邻各州县,凡是有些身份的官员们大都知道了:在刚刚由辰州划入黔州的都濡县,有个因公殉职、被吏部通令嘉奖的县令,原来是个欺负属下一个驭者之妻的色狼。
十个人里有八个人都暗自佩服黔州刺史高审行,他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真是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毕竟在没有人喊冤上告的情况下,没有几个官员有这样的大手笔自揭家丑。
甚至有官员把溢美之辞说到了阁老高俭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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