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两只金丝猫
地,位于后世山西省五寨县县城的附近。在后唐时期,此地还是一片人烟稀少的大草原,只有一个小小的胡家寨。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人在此驻军,军队撤走后留下一些军眷,这个地方也就成了马匪横行的天堂。一百多年过去,这个小小的寨堡几经风雨,终于有一家姓胡的马匪站稳脚跟,跟官府和其他寨子搞好了关系,摇身一变,自己洗白成了一个良民寨子,平日里牧马种田为生,定时向官府交税,三代传下来,生活倒也比做马匪的时候幸福安稳得多。
何大仙选择这里作为振武军主力部队的驻扎地,并准备在此建城,取名“振武新城”。
在此选址的理由很简单,这里是“赵氏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位置,距离神池关,岚谷县和三岔镇三个关键位置都是快马一个小时就能到。而且背靠芦芽山,面向大草原,河水丰沛,草木兴旺,是一块天然丰美的大牧场。
振武军未来倚靠骑兵为生,就必须为战马的喂食和培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基地牧场。
再加上背靠地形复杂,幅员广阔的管涔山和芦芽山,真的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躲进大山里另寻出路,就是一条东山再起的后备路线。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人就接到了一名振武军骑兵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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