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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2章【城市管理署】(一更)

署**了三项基本规定和一些管理条例:

    一、S1305城市管理署为最高行政机构,管理署设一名署长、两名副署长,管理署所有机构对署长负责,副署长由署长任命产生;

    二、S1305城市管理署设立上下两个议院,上议院议员由各武馆馆主担任,负责对管理署各部门的监督、对下议院议案的审批;下议院议员由城市纳税人选举产生,选举人纳税资质不得少于六个月,被选举人纳税资质不得少于一年;

    三、S1305城市管理署各行政部门由上议院议定设立,并执行经管理署、上议院审批通过的下议院议案;

    四、上下议院的议员每年更换其中三分之一;管理署署长对上下议院议案有一票否决权,上下议院五分之四成员同意,可以推翻署长的否决权;

    管理条例:

    一、S1305城市组建税务局,每人每月十点积分,所有税收将用于城市的基建和各部门运作;

    二、S1305城市成立图书馆,纳税人可在图书馆学习技能,技能等级与纳税年限挂钩;

    三、S1305城市组建警务局,保护纳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郊区各帮派、组织三天内到城市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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