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团 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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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五,这一下,张放这边,才算真正取得优势。
石牛一挑二,韩重一对一,韩骏与渠良二打一,每个人都很轻松,大占上风,收拾对手,只是时间问题。唯一感到吃力的,就是韩义,而他的对手,正是焦孟。
焦孟这个老大,不是白当的,别看他五短身材,踮起脚尖只够着韩义的下巴,但手脚粗壮,身体胖大,就算是上到擂台称体重,与韩义也是同一量级的。焦孟原本就是个市井泼皮,打手亡命,打斗经验丰富,身大力沉,等闲之人,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韩义是青溪最好的猎手,无论是下套、射猎、搏兽,在青溪里,都不做第二人想,曾经用骨箭与木叉,杀死过一头成年野猪。
焦孟外形倒与野猪有几分相像,但绝对比野猪难对付得多。一柄环首刀,舞得那叫一个奋不顾身、有我无敌。拚着被狼筅戳成筛子,也要将对手斩于刀下,凶狠剽悍之气,着实令人胆寒。配上那一张碜人的大毛脸,胆气稍弱之辈,不用打腿肚子就转筋了。
韩义胆气不差,气力也足,但缺乏拚骨精神,打斗经验什么的更是不如,如果不是占着兵器优势,早被焦孟剁翻了。饶是如此,在焦孟疯狂劈砍下,木屑纷飞,枝杈断裂,一把狼筅快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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