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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章 换菜

能吃大亏,往往是白干还不够,顺便儿被新官的随从敲去几竹杠。

    此外,一等开铺子办钱庄的富户,亦得当心被拔几根毛去,名义是“赊欠”、“商借”,但是能有几个敢让大老爷留下字据的呢?自然,有心要巴结的,这可是好机会。

    明太祖朱元璋起自民间,对这些样是熟知的,所以他当皇帝后定了个规矩,凡地方官赴任,都由国家发给“道里费”,知府是50两,知州35两,知县30两,县丞、主簿15两,典史l0两,另外还有绮罗绢布等实物治装,并视新官家属口数再给为数不等的安家费用。这叫“欲其奉公,不得不先养其廉”。

    这个制度不错,但付诸实践,不免打些折扣,到后来则几成废纸一张,真能照章办事的,只有像海瑞等少数要当“清官”者。

    再说新官所赴的衙门里接到红谕后,便要忙碌起来。商议接印日期和仪注等项是吏房的事,准备打扫厅、修理裱糊等项是工房的事,假如应当交印离任的官员一时还动不了身,又得替新官在县城里另租一处公馆暂住。此外,礼房忙着会同学署调集学生排练欢迎新官上任的“团体操”,兵房忙着会同典史署安排治安和护卫工作,其他如户房、仓房、粮房、刑房等各个部门,则抓紧整理案卷、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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