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尚未发现的IP价值
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而网络小说的IP那更加的不得了了。
例如前世改编电视剧,电影,游戏,出版,有声小说,漫画等等的所有东西。
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鬼吹灯》《盗墓笔记》《第一次亲密接触》《和空姐同X的日子》等等。
鬼吹灯出版后销量过千万册,按照10:1来说,10个人里面有一个人愿意买实体书的话那鬼吹灯的受众有一亿人。
后来还改编了电影和网络剧,可谓是赚钱无数,一切都是因为鬼吹灯的这个IP价值。
若不是这类书改编游戏的价值不大的话那这个IP的游戏价值起码上千万。
还有其他的几本书都是一样,受众大,IP价值大,可改编电视剧,电影等。
林木想到这里,不由露出深思的神色。
他在想,自己要不要插手这一行业之中呢。
前世某公司可是靠着这些赚了不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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